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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要到我们了,我的心跳突然不受控制地开始加快,同时又掺入了一丝好奇——罗萨城的历任主教从不以真面目示人,接受百姓朝拜觐见时总穿戴厚重,这同样是对神威的扞卫,换言之,平头百姓没有人知道宗择长什么样。
也不知道这几根大葱手里拿着的那张通缉令上,我们哥俩是什么画风。
我随着宗择的手掌一同向前,问话的那位军官留了两撇小胡子,命令我们摘下面纱。
我刚要伸手,就感觉放置在腰侧的枪管往深处拱了拱,于是我做了个假动作。
“干什么?”军官厉声喝道,多半是觉得我这个动作有点挑衅。苍天作证,我是个人质,我们做人质的只有做狗的权利,如果对我不满请先殴打旁边我的主人——我想这么说,但是愚蠢的大葱才不管那么多,开始扯着喉咙对我骂骂咧咧,天呢,好粗鲁的罗萨官员,如果我能平安回去,一定要以权谋私地把这人天灵盖掀了。
这么想着,这人不由分说地走上前一把我的面纱揭了。
那一刻我的呼吸几乎停滞。
停滞了几秒,又后知后觉,我紧张什么?我可是个人质啊!如果在这里我的处境被发现,那我就得救了!然后我就可以声泪俱下,让这些代表正义的使者将身边这个用枪顶着自己弟弟的畜生捉拿归案,而我呢,我又可以名正言顺地回到我那柔软的大床上,继续做无忧无虑的蝴蝶。
想到这里,我觉得我腰杆一下挺直了,像只金孔雀一样接受众人的观摩。
快发现吧,不管你手里拿着的小像如何抽象,只要亲眼见到我的那一刻,总归是能发现的。这不是我自恋,我们的容貌归功于家族得天独厚的基因,坊间无从得知,更无从亲眼见证,只能对我们发出无穷无尽的猜测,从小到大,各种关于容貌的美丽传说总能听得我耳朵起茧。
想到这里,我嘴角不禁流露出一个胜利者的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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