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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降(书生攻1,沐浴) (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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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常卿是这河下村一户寻常人家,知事时便父母双亡,从此独身住在草屋里,年幼还要靠附近几位善心乡民接济过活,如今早已不用。咸璟三年,科举盛行,不拘出身,无论男子女子,皆可舞文弄墨节节高中,去繁华之地谋个一官半职。一时乡野之地也多文人墨士,也有那么三三两两个金凤凰,柳常卿便是去年中过了秀才。

        科考舟车劳顿,也需钱财,因此常卿现在自家田里收麦子。河下村六月太阳最是毒辣,常卿脱了短褂,麦色皮肤上滚着汗水豆子,抹一把又下了一镰。

        太阳西移,他今日活做得差不多,要回去温书。村中私塾里的先生脾性很好,身后是一群娃娃零七碎八的读书声,先生摸着一把山羊胡夸他心性难得,是个读书的好苗子。

        常卿将绑得结实的栅栏推开,一只黑背犬立刻扑上前兴奋摇尾巴,还扯着他灰扑扑的裤子示意他跟过去,常卿感到莫名:“阿丰,你有什么事?”

        那狗极通人性,“呜呜”叫着,尾巴拍打的更急,带着主人往院子里那颗老树方向过去。

        常卿一看,方才知晓,那树下堆着一层红布,细一看,竟是躺着个身形瘦小的人。

        阿丰上前兴奋地嗅着那不知死活的人,黑色鼻头将一片红色蹭开,露出一只精致的脚,脚的主人却纹丝不动。

        常卿心里惊了一下,他面色有点红意,眼睛不敢朝那个方向瞟,心中猜测是哪家女子跑出来,倒在这里,莫不是天热中暑了。

        他唤黑背犬离开,上前去查看,发现这女子乌发极长,若站起来怕是能铺到脚踝,衣裳虽没有那些老爷小姐们素爱添上的刺绣,却是柔软轻薄,是从未见过的料子。

        常卿眼力非凡,遮住女子口鼻处的长发还微微扇动,这人还活着。他道一声“得罪”,手握成拳揽过人肩膀想搀起她来,谁知那女子手腕一动,一双玉臂顺势缠上他脖子。

        常卿面色闪过惊愕,还不及有什么其他动作,便被面前白花花的皮肉晃到眼睛,登时气血上涌,鼻腔淌下两道红艳艳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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